加密貨幣蔚為風尚,但各國監理態度大不同,簡單來說,美歐偏重「興利大於防弊」的自由市場機制,嚴格管控風險,日本和南韓則是「積極管理」,中國大陸維持由國家領導發展的立場。
整體而言,各國對虛擬資產的規範,多偏重於防制洗錢與反資助恐怖主義,也都要求相關交易平台須向當局註冊,但各國管制的鬆緊度各有差異。
美國:研究發行數位美元
美國迄今在聯邦政府層級仍沒有規範加密貨幣技術的統一機構,僅依照虛擬資產的不同特性,歸屬相應的權責機構管轄。
以加密貨幣來說,美國國稅局(IRS)和金融犯罪執法架構(FinCEN)認為,加密貨幣具備儲存與交易價值的功能,須遵守相關規範,例如,加密貨幣交易所須遵守銀行祕密法(BSA)等規定、向FinCEN登記註冊。
此外,美國證管會(SEC)計劃把加密貨幣視為證券;美國司法部設立加密貨幣執法團隊,調查犯罪情事;聯準會(Fed)則在評估發行數位美元的可行性。
此外,美國司法部持續和SEC及CFT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協調進一步規範加密貨幣,特別是穩定幣。美國白宮也發布行政命令,要求財政部、商務部、國務院和司法部等機構對加密貨幣,在未來三到六個月進行廣泛評估,有意統一權責,但出發點仍是「防患未然」,而非「主動出擊」。
歐洲:統一規範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VASP)
在歐洲,金融重鎮英國與瑞士在允許加密貨幣合法交易之餘,監管重點為防制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等犯罪行為。歐盟的加密貨幣監管權限仍在國家層級,但歐盟執委會已提出一套法案,統一歐盟的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VASP)規範,要求搜集虛擬資產的傳送人與接收者資訊。
比較特別的是馬爾他,以全球加密貨幣監管先驅自居,已成立馬爾他數位創新局(MDIA),專責制定加密貨幣政策,並與其他國家與機構合作,建立使用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技術的倫理道德標準。
日本國會近期修法將加密貨幣歸類為與外匯零售交易同類的高風險金融資產,並加強管制並保護投資人。https://s8998.net?link=5vr0q2l7u
日本:加強保護投資人
日本因曾發生過多起知名的加密貨幣遭駭事件,政府嚴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與託管服務供應商都須向金融廳登記取得執照,除了嚴格防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也提高資安要求,金融廳也提議修法,包括創設加密貨幣與「其他電子支付方法」經紀商和中介人的「註冊系統」,強化銀行端對加密資產交易的監控、加強消費者保護。
南韓:新總統過去也發幣籌資
南韓民眾已熱烈擁抱加密貨幣與NFT,境內曾出現多種「泡菜幣」,防彈少年團(BTS)經紀公司等業者、及南韓總統當選人尹錫悅都發行過NFT籌資,可見市場熱絡程度,卻也詐欺騙局頻傳,促使首爾當局積極管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要求須向當局合法註冊登記,消費者要開立實名銀行帳戶,當局也可能把NFT視為須納入監管的虛擬資產。
亞洲其他國家:
印度和中國大陸的立場更嚴格。印度已禁止金融機構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去年11月一度傳出要立法禁止加密貨幣資產,但財政部今年2月提出的預算案暗示法案重點將是監理,而非禁止。財政部表示,將對虛擬資產轉帳課徵30%的稅,並研擬推出數位盧比,近期將公布「加密貨幣與官方數位貨幣監管法案」。中國大陸維持由國家領導發展的原則,在央行積極推動數位人民幣並試點執行之際,已宣布民間的加密貨幣違法,並且全面禁止國內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
新加坡的態度則較友善,把比特幣視為「產品」,相關交易須繳納加值稅,對加密貨幣事業的規定大致遵循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