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金融/虛擬資產各國怎麼管 一次看懂

加密貨幣蔚為風尚,但各國監理態度大不同,簡單來說,美歐偏重「興利大於防弊」的自由市場機制,嚴格管控風險,日本和南韓則是「積極管理」,中國大陸維持由國家領導發展的立場。

整體而言,各國對虛擬資產的規範,多偏重於防制洗錢與反資助恐怖主義,也都要求相關交易平台須向當局註冊,但各國管制的鬆緊度各有差異。

美國:研究發行數位美元

美國迄今在聯邦政府層級仍沒有規範加密貨幣技術的統一機構,僅依照虛擬資產的不同特性,歸屬相應的權責機構管轄。

以加密貨幣來說,美國國稅局(IRS)和金融犯罪執法架構(FinCEN)認為,加密貨幣具備儲存與交易價值的功能,須遵守相關規範,例如,加密貨幣交易所須遵守銀行祕密法(BSA)等規定、向FinCEN登記註冊。

此外,美國證管會(SEC)計劃把加密貨幣視為證券;美國司法部設立加密貨幣執法團隊,調查犯罪情事;聯準會(Fed)則在評估發行數位美元的可行性。

此外,美國司法部持續和SEC及CFT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協調進一步規範加密貨幣,特別是穩定幣。美國白宮也發布行政命令,要求財政部、商務部、國務院和司法部等機構對加密貨幣,在未來三到六個月進行廣泛評估,有意統一權責,但出發點仍是「防患未然」,而非「主動出擊」。

歐洲:統一規範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VASP)

在歐洲,金融重鎮英國與瑞士在允許加密貨幣合法交易之餘,監管重點為防制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等犯罪行為。歐盟的加密貨幣監管權限仍在國家層級,但歐盟執委會已提出一套法案,統一歐盟的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VASP)規範,要求搜集虛擬資產的傳送人與接收者資訊。

比較特別的是馬爾他,以全球加密貨幣監管先驅自居,已成立馬爾他數位創新局(MDIA),專責制定加密貨幣政策,並與其他國家與機構合作,建立使用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技術的倫理道德標準。

日本:加強保護投資人

日本因曾發生過多起知名的加密貨幣遭駭事件,政府嚴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與託管服務供應商都須向金融廳登記取得執照,除了嚴格防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也提高資安要求,金融廳也提議修法,包括創設加密貨幣與「其他電子支付方法」經紀商和中介人的「註冊系統」,強化銀行端對加密資產交易的監控、加強消費者保護。

南韓總統當選人尹錫悅曾發行過NFT籌資,可見市場熱絡程度。

南韓:新總統過去也發幣籌資

南韓民眾已熱烈擁抱加密貨幣與NFT,境內曾出現多種「泡菜幣」,防彈少年團(BTS)經紀公司等業者、及南韓總統當選人尹錫悅都發行過NFT籌資,可見市場熱絡程度,卻也詐欺騙局頻傳,促使首爾當局積極管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要求須向當局合法註冊登記,消費者要開立實名銀行帳戶,當局也可能把NFT視為須納入監管的虛擬資產。

亞洲其他國家:

印度和中國大陸的立場更嚴格。印度已禁止金融機構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去年11月一度傳出要立法禁止加密貨幣資產,但財政部今年2月提出的預算案暗示法案重點將是監理,而非禁止。財政部表示,將對虛擬資產轉帳課徵30%的稅,並研擬推出數位盧比,近期將公布「加密貨幣與官方數位貨幣監管法案」。中國大陸維持由國家領導發展的原則,在央行積極推動數位人民幣並試點執行之際,已宣布民間的加密貨幣違法,並且全面禁止國內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

新加坡的態度則較友善,把比特幣視為「產品」,相關交易須繳納加值稅,對加密貨幣事業的規定大致遵循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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